自行赴台申請就讀高中
自行赴台申請就讀高中
學生自行向僑委會提出申請
填寫志願(在台90日內)
學歷資料移送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核
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審查結果、核定名額及志願序分發
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函送申請人
申請方式
自行赴台申請就讀高中
申請資格
1)初中三或中三畢業
2)符合僑生申請資格
2)符合僑生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第一步:詳閱當年度招生簡章(可向各地留台同學會或僑委會指定之保薦單位領取)
第二步:於截止日期前備妥申請所需資料繳至新山留臺同學會或僑委會指定報名地點。
申請資料
- 申請表(1式3份)
- 身分證影印本
- 證件照片3張
- 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在籍學生,可先檢附在學證明信)
- 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最近三年中學成績單
- 在台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文件;或持停留期限在60日以上停留許可,且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簽證,經許可入台。
- 入出境資料
申請時間
赴台90日內
備註1: 申請國立普通型高中,以華僑國中為限。另想就讀私立學校者,應先獲得想就讀學校同意函。
備註2: 申請時已學期上課時間三分之一者,得依其申請就讀學校,分發編入適當年級隨班附讀;附讀以一年為限,經考試及格者,承認其學籍;但申請就讀高中等學校專業及實習學科為主課程、專科學校者,應分發於下學年度入學。
ø 資料來源:僑生服務圈